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视频会议精神,5月13日下午,我校导师学院在红楼会议中心举办了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制度改革研讨会。我校副校长、导师学院院长蒋星红,研究生院院长、导师学院副院长郎建平,研究生院副院长钱振明,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金薇吟以及各专业学位点所在学院(部)分管领导,各专业学位点带头人,导师代表等4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郎建平主持。
会议伊始,钱振明就《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与导师队伍建设》作了主题发言。他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要求、发展趋势及改革形势出发,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分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围绕明确专业学位导师准入条件和考评标准、严格遴选和管理、完善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其后,金薇吟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条件修订的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作了专题发言。她提出评聘条件修订要遵循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求同存异性等原则,要避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趋同化,尤应注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职业资格和实务工作能力要求。
在会议专题研讨环节,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方琪介绍了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条件中执业医师资格先行先试情况,以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证合一培养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及其公共卫生学院、王健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体育学院等学院(部)专业学位点带头人和导师代表踊跃发言,积极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制度改革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建言献策。
郎建平对各专业学位带头人和导师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条件修订工作,把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最后,蒋星红作总结讲话。她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形势和我校在江苏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的目标定位出发,分析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规模结构、招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她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制度改革,要从导师、学科、管理部门三个层面更新转变理念,根据各专业学位的特点,合理制定导师评聘条件,突出专业学位的职业性、实践性。她希望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培养方案修订、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深入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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